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8-08-06
来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科教兴皖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省政府决定,对为我省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成果给予奖励。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先后经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安徽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中共安徽省委常委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科教兴皖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省政府决定,对为我省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成果给予奖励。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先后经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安徽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中共安徽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授予谢毅、吴剑旗同志安徽省重大科技成就奖;授予“松果腺素的抗炎和抗凋亡作用机制”等3项成果安徽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光催化或热能存储功能导向的新型纳米材料可控构筑”等7项成果安徽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廉价过渡金属催化的有机反应研究及其应用”等8项成果安徽省自然科学奖三等奖;授予“高压电气设备中六氟化硫气体状态检测和循环再利用关键技术及应用”等15项成果安徽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授予“运动促进健康云服务关键技术研究与闭环服务体系构建”等43项成果安徽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授予“面向云数据灾备服务的运维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等96项成果安徽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全省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谢毅、吴剑旗同志及全体获奖人员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为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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